新竹市婦女社區大學課程綱要
(本資料係要編置於開課手冊及網站供民眾閱覽)
課程名稱:實用婦女法律權益
課程編號:104A104
任課教師:黃振洋
教師簡介:(含學經歷、現職)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台北大學)法學組畢業
經歷:台北市憲兵隊軍司法警察官、94年律師高考及格、新竹地檢署司法保護中心講座。
現任:弘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新竹律師公會理事、新竹市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新竹縣府婦幼課法律
服務律師、新竹智協法律顧問、新竹法扶基金會審查委員、扶助律師、檢警專案律師。
課程開設理念及預期目標:
1、 課程著重於以憲法保障人權之觀點出發,並解說各項法律之精神及規範目的,進而使學員瞭解法律思維與一般人認知之差異性,以防止「不懂法」而產生之窘境。
2、 讓婦女了解民、刑事訴訟程序之流程及各階段中應注意事項。
3、 讓婦女了解我國憲法對性別平等與婦女保護之規範基礎。
4、 讓婦女能了解並運用有關婦女民事財產法之常識。
5、 了解有關民法婚姻事件之相關常識。
6、 了解有關民法繼承問題相關之常識。
7、 了解刑法上妨害性自主罪等與婦女權益相關之犯罪類型與刑事責任基本常識。
8、 習得家庭暴力之法律規範及處理程序。
9、 家庭法律書狀之基本撰擬常識與法庭運作模擬。
課程大綱及進度:
課程大綱 | ||
週次 | 課程主題 | 教學內容 |
1 | 民事自然人的能力與婦 女權益之探討 | 介紹民事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及婦女權益之探討。 |
2 | 婦女關於民事身分法之 常識與運用(一) | 以婚姻事件為主軸,解說並演練有關婦女常用民事身分法之常識及運用。 |
3 | 婦女關於民事身分法之 常識與運用(二) | 以未成年之親權與監護權為主軸,解說並演練有關婦女常用民事身分法之常識及運用。 |
4 | 婦女關於民事身分法之 常識與運用(三) | 以法定夫妻財產制為主軸,解說並演練有關婦女常用民事身分法之常識及運用。 |
5 | 婦女關於民事繼承法之 常識與運用(一) | 解說繼承法概要並演練有關婦女常用民事繼承法之常識及運用。 |
6 | 婦女關於民事繼承法之 常識與運用(二) | 以法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主軸,解說並演練有關婦女常用民事身分法之常識及運用。 |
7 | 婦女關於家庭暴力防治 之實務運用 | 介紹家庭暴力、尋求保護及聲請相關保護令之流程,並兼論家暴法於家事案件之影響性。 |
8 | 性侵害事件之民刑事責 任及婦女權益之保障 | 讓婦女能了解刑法上妨害性自主罪等與婦女權益相關之犯罪類型。 |
9 | 刑事訴訟程序概要及婦 女權益之保障 | 解說並演練有關刑事訴訟各階段中應注意事項及相關婦女 權益之保障。 |
10 | 公共參與週(本週原來課程停上,師生改上公共參與議題活動) | |
11 | 車禍事件之權益之保障 與婦女權益之探討 | 車禍事件發生後之相關民刑事責任問題之常識及運用及婦 女權益之保障。 |
12 | 法律書狀之基本撰擬常 識與法庭運作模擬 | 講解簡易訴狀撰擬技巧及法庭活動 |
【開課須知】
上課時間:星期二晚上1830-2130
上課地點:東門國小
學分數:2
收費方式:保證金700
選課要求(學員條件):
學員自備: